信息来源:宁夏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 记者站 2011年11月11日
首次将用地管理信息调查纳入调查范围
为全面准确掌握2011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宁夏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11月4日全面展开,首次将用地管理信息调查纳入变更调查。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明确分工,严格要求、确保质量,落实人员、保障经费。按照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的原则,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组织开展好工作。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保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现势性的重要手段,变更调查结果是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宁夏今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变更调查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内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标注相关用地管理信息。
宁夏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开展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调查,保证图、数、实地三者统一。全面汇总形成全区22个(市、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区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使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新轨。
今年宁夏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行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自检,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复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检查验收,并报经自治区政府确认。
宁夏高度重视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为组长,地籍、耕保、土地规划和执法监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土地变更调查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厅已组织有关单位,对22个县(市、区)的2010年末数据库成果进行了更新和维护,确保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宣教中心 税玉海 地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