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土批字〔2018〕39号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惠农区2017年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石政发〔2017〕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惠农区礼和乡红柳岗村、永平村集体土地3.9487公顷(耕地1.3125公顷、园地0.5008公顷、其他农用地0.2529公顷、建设用地0.8612公顷、未利用地1.0213公顷)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原国有建设用地0.0052公顷,共计3.9539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你市依法审批。工业、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给。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7日